新闻中心
开云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为加快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更新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作程序。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和科研单位进行先进技术申报并遴选推荐。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所属单位进行先进技术申报并遴选推荐。有关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在行业内进行先进技术遴选推荐。自然资源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征集推荐的先进技术进行评选。拟纳入目录的先进适用技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通知明确了征集先进适用技术。技术范围包括矿产勘查、采矿及选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综合利用尾矿、废石(煤矸石)、矿山废水等新技术和新工艺,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矿山新技术。通知明确,推荐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已在矿山或勘查项目得到应用,成效显著,推广潜力大;能够反映勘查、开采、选矿、综合利用技术工艺或装备的最新进展,能够有效提高工效、节能降耗、节约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综合运用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技术,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通知明确了更新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各推荐单位要组织申报单位根据技术发展最新情况,对第一批至第六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提出更新的意见建议。已被更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替代的,组织编制申请报告并填写推荐表、技术更新情况表。对适用范围窄、推广潜力小的技术工艺,提出调出目录的建议。

  通知要求,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矿山企业和科研单位的积极性,做好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征集推荐和更新工作。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推荐技术数量不超过10项,有关中央企业推荐技术数量不超过5项。

上一篇: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